新聞摘要
  • 原自住房屋若沒有設立戶籍,將不再適用自住房屋優(yōu)惠稅率。
現(xiàn)行房屋稅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的屋主,應儘速檢視是否已於該屋設立戶籍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
現(xiàn)行房屋稅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的屋主,應儘速檢視是否已於該屋設立戶籍

【MyGoNews方暮晨/綜合報導】房屋稅新制2.0已於2024年7月1日上路,原本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的民眾請注意,原自住房屋若沒有設立戶籍,將不再適用自住房屋優(yōu)惠稅率。
 
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,房屋稅新制上路,申請自住住家用1.2%優(yōu)惠稅率課徵房屋稅,除須符合原無出租、無營業(yè),供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,且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持有全國不超過3戶等三要件外,7月起必須要有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任何一人於該屋設立戶籍,才能適用房屋稅優(yōu)惠稅率。
 
該局說明,新制施行後,未辦竣戶籍登記的房屋即未達自住住家用房屋要件,2025年期起將改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,依財政部公告基準,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將按所有人全國持有應稅房屋戶數(shù)採差別稅率課徵,非直轄市縣市最低2.6%,最高至4.8%,與自住用稅率最高相差4倍。
 
該局提醒民眾,現(xiàn)行房屋稅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的屋主,應儘速檢視是否已於該屋設立戶籍,設籍人是否符合上述規(guī)定;如尚未辦竣戶籍登記,最遲應於2025年期房屋稅開徵40日(即2025年3月22日,適逢假日,順延至同年月24日)以前遷入戶籍,才能繼續(xù)適用自住住家用優(yōu)惠稅率;倘未於期限內遷入戶籍,將自2025年期起改按非自住住家用差別稅率課徵,請屋主務必把握於期限前辦竣戶籍登記,以節(jié)省房屋稅。